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795万人的历史新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更为繁重。各地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抓手,拓展就业渠道,完善精准服务,强化困难帮扶,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各地要结合实际落实完善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落实完善学费补偿、高定工资档次、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和创业。要进一步简化政策审批办理流程,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在线办理,指导帮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做好政策申请、手续申报,加快审批和资金拨付,确保政策兑现。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深入高校和用人单位组织政策宣讲、咨询等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健全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等工作,畅通毕业生跨区域、跨不同单位主体就业的渠道。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各类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二、引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各地要切实抓好创业引领行动的组织实施,力促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见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要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和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要加大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力度,抓好专项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同时配合教育部门和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等创业实践活动,帮助毕业生增强创业能力。要进一步做好创业服务工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功能,发挥好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客空间等创业服务载体的作用,扩大创业导师队伍,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等服务。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动员创业服务行业领军企业参与到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和服务中来,改善创业培训和服务供给,提升创业培训和服务的水平及效率。组织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展示交流、创业主题宣传等活动,联手有关方面构建创业资源对接交易平台、青年创客社区等创业生态系统,努力营造鼓励毕业生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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