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计划”2019年开始建设,小编为大家提供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一起来看看吧!
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项目管理,保证“双高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简称两部)联合组织管理,地方(包括项目学校举办方,下同)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学校具体实施。
第三条 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
第四条 “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2019年启动第一轮建设。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重点支持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两部负责总体规划、协调推进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主要职责包括:
(一)项目设计、审核立项、过程监管、绩效管理;
(二)规划阶段重点任务,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三) 组建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委会”);
(四)审定项目遴选和考核标准;
(五)指导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管理区域绩效;
(六)委托第三方评价项目绩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承担“双高计划”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专委会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学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受两部委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 研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遴选标准和考核标准;
(二)评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三)为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第七条 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遴选条件,开展项目预审和推荐工作;
(二)指导监督本区域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落实项目学校的相关支持政策和建设资金,并对项目实施监管。
第八条 项目学校举办方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二)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九条 项目学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报送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二)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开展项目建设;
(三)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四)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报告,并接受监控、审计和评价。
第三章 项目遴选
第十条 “双高计划”遴选坚持质量为先、改革导向、扶优扶强,面向独立设置的专科高职学校(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专科高职学校),分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两类布局。在高职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国家统一要求且逐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