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经发布了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安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3年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安排
各市、县(区)教育局、卫健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以下简称“高招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等要求确定体检项目,2023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总体要求按照《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闽招委〔2012〕3号)执行。
二、体检对象
2023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包括普通高考体检和高职分类招考体检两个部分,凡报名参加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高招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医院
1.各市、县(区)按有关规定确定本地承担2023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的医院(含初检、复检),并报上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2023年我省高招终检医院由省卫健委确定。
四、时间安排
(一)各地应于2023年2月15日前完成体检工作,2月底前完成复检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与体检医院协商后统筹安排,并通知辖区所有考生。
(二)复检结束后,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类汇总本辖区所有考生体检表并统一体检表外纸箱规格,直接送达指定地点进行扫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于同时报名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的考生,必须分别报送体检表。
(三)省终检时间定于2023年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