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承包合同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集体经济效益,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具体表决说见附件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就鱼塘承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鱼塘的座落、面积、四至:
乙方承包的鱼塘位于 ,鱼塘总面积亩,(鱼塘的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详见附件二), 附图及鱼塘现状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二、承包期限:
鱼塘承包期为四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和缴费时间:
1、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 元)。
2、 每年的承包费应于当年 1月 1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四、履约保证金缴交: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纳当年承包总款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费用、承包金经及乙方应承担的违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3、因承包人过错造成鱼塘损坏或拖欠承包费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所产生的
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追偿。
五、甲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 不得养猪,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允许随意改变鱼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否则每立方土罚款500元。
2、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5、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人员强制进行拆除,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或者以合作,联营业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丢荒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鱼塘永久性破坏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费(包括部分拖欠)达一个月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3、本合同具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终止:
(1)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3)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