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年黔南州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通知”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172号公告及贵州省司法厅公告,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2017年9月16、17日在全国举行。现将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贵州省黔南州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凡在贵州省黔南州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黔南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考试窗口(州政务中心内)办理。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7月4日。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材料
凡在贵州省黔南州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或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按提示要求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可参照报名系统里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对照片进行编辑,但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修改。具体要求为:
①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双眉;
②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背带(吊带)衫照、佩戴首饰照、不规则手机照、相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