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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

  齐齐哈尔医学院是始建于1946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是全国文明单位、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设有20个教学及教辅机构,本科专业25个,涵盖5个学科门类,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齐齐哈尔医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齐齐哈尔医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中文全称为:齐齐哈尔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齐齐哈尔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院本科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级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

  第三章 招生工作人员必备条件与工作纪律

  第七条 招生工作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

  2、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

  第八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

  1、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2、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4、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5、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礼品及有价证券;

  6、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其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有关的任何费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本科招生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将调整到符合条件的专业。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

与齐齐哈尔医学院招聘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7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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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齐齐哈尔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中文全称为:齐齐哈尔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齐齐哈尔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级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

  第六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招生工作人员必备条件与工作纪律

  第七条 招生工作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

  2、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

  第八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

  1、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2、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4、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5、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6、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其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有关的任何费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本科招生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将调整到符合条件的专业。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原则:学院各志愿、各专业间不设级差分,依据考生的投档次序...

与齐齐哈尔医学院招聘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齐齐哈尔医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齐齐哈尔医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秩序,规范招生管理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保证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及相关招生文件等制定的招生工作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三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校代码为:11230;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第四条 齐齐哈尔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黑龙江省属公办本科,上级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五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核形式以全国统一考试为主,招生对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招生。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确定招生录取工作组成员,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指导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小组,监督招生工作组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录取原则情况和工作纪律,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工作职能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小组监督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普通教育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

(二)与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联系落实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三)向省教育厅报送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

(四)向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五)组织招生宣传和考生咨询工作;

(六)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录取原则;

(七)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各项政策;

(八)拟定招生工作组成员;

(九)接受考生申诉;

(十)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十一)收集整理新生入学信息;

(十二)打印、邮寄新生入学通知书;

(十三)组织准备新生入学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十四...

2009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齐齐哈尔医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9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全称:齐齐哈尔医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区、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专业录取的要求。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此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1) 各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2)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无嗅觉迟钝、口吃;
4.录取办法:
(1)我校各志愿、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的基准成绩和投档次序,将同一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该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2)投档基准成绩相等的同一志愿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在对能够满足所报专业的各志愿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完毕后,再对服从调剂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男生只招填报护理学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区、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6.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7.退档要求:按各省(区、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
三、收费标准
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四、通讯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政编码:161006
联系电话:0452-2664111 2664222             
学校网址:http://www.qqhrmc.net.cn 
 
 
 
齐齐哈尔医学院
二OO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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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齐齐哈尔医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09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一、基本情况
全称:齐齐哈尔医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区、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专业录取的要求。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此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1) 各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2)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无嗅觉迟钝、口吃;
4.录取办法:
(1)我校各志愿、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的基准成绩和投档次序,将同一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该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2)投档基准成绩相等的同一志愿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在对能够满足所报专业的各志愿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完毕后,再对服从调剂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男生只招填报护理学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区、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6.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7.退档要求:按各省(区、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
三、收费标准
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四、通讯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政编码:161006
联系电话:0452-2664111 2664222             
学校网址:http://www.qqhrmc.net.cn 
 
 
 
齐齐哈尔医学院
二OO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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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齐齐哈尔医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0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齐齐哈尔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秩序,规范招生管理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保证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及相关招生文件等制定的招生工作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三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校代码为11230。

  第四条 齐齐哈尔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黑龙江省属公办本科,上级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五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核形式以全国统一考试为主,招生对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地区招生。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确定招生录取工作组成员,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指导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小组,监督招生工作组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录取原则情况和工作纪律,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工作职能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小组监督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普通教育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

  (二)与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联系落实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三)向省教育厅报送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

  (四)向各省招生办公室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五)组织招生宣传和考生咨询工作;

  (六)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录取原则;

  (七)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各项政策;

  (八)拟定招生工作组成员;

  (九)接受考生申诉;

  (十)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十一)收集整理新生入学信息;

  (十二)打印、邮寄新生入学通知书;

  (十三)组织准备新生入学及新生复查工作;

  (十四)向省教育厅报送未报到新生名单。

  第十条 招生工作组在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招生录取原则及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并完成当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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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录取结果查询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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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齐齐哈尔医学院

  网址:http://www.qqhrmu.cn/

简介:齐齐哈尔医学院位于闻名世界的丹顶鹤的故乡,风景秀丽的嫩江之畔。学院始建于1946年,至今已有67年的办学历史。校园规划占地面积1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学院设有25个教学机构。现有教职工4623人,其中副高职以上人员9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比例为63%。现有普教、成教、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18623人。设有本科专业19个,涵盖了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等5个学科门类。其中,精神医学专业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药学、预防医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拥有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教学团队、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010年,学院被评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2012年,学院被评为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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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录取分数线()

齐齐哈尔医学院录取分数线 高校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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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黑龙江   性质类别:医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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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分数线 高考分数线 齐齐哈尔医学院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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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相对于平均分,录取线差更具参考价值,而且是高考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依据,所谓录取线差该院校当年平均录取分数与其在所在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差值,中国教育在线建议考生用“录取线差”来分析。由于每年高考模式不一、高考试卷难度有别,造成各个院校各年度的录取分数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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