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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

2013年全国会计基础习题精选辅导:资本的增减

第四节 资本的增减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各类企业应通过“实收资本”科目核算,股份有限公司应通过“股本”科目核算。 一、接受投资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1.除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接受货币资金投资。 【例10-64】甲公司(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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