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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

补发呼和浩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挂失毁损补发的相关要求与方法公告如下: 1、补发证书范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 2、补发证书条件:针对从业证书丢失、毁损的持证人员给予补发。 3、补发证书需提供的资料:刊登本人证书丢失的报纸、毁损证书原件、填写《呼和浩特市会计从业资格证挂失毁损补发申请表》一份。 《呼和浩特市会计从业资格证挂失毁损补发申请表》下载地址: 呼和浩特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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