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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时事政治:张曙光案

检方曾更改起诉罪名 起诉书显示,2011年6月13日,在张曙光被抓4个月后,其情人罗菲,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监视居住,同年6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去年1月,罗菲被东城检察院获准取保候审。 今年8月,东城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以罗菲涉嫌受贿罪,将此案报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检方经过审查,在起诉时将罗菲的罪名由受贿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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