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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花卉市场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上海市南汇航头镇下沙梅园村沙北518号的(花卉大棚⁄花鸟市场) 号场地,面积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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