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护照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护照办理费用

为加强我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的收缴与管理工作,强化收缴措施,完善保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颁发与管理办法》及《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的收缴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负责全区(不含北海市)因公护照的收缴与管理工作,不得擅自或变相委托其他部门对因公护照进行收缴保管,禁止中介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护照办理费用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