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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欢迎参考。 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有权按照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决定本所一切重大事宜,每届任期5年。 二、本所实行合伙人会议制度下的主任负责制,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每半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提议可召集临时会议。 三、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人协议; (二)制定和修改本所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三)选举和罢免主任; (四)决定吸收符合条件的新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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