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招生简章

2015年山东政法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 第五条 学...

2015年山东政法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