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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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