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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15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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