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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转发广告要担责 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

还在为如何写出不像广告的软文绞尽脑汁?还在打着“推广”的旗号发布广告?还要迫于情面在朋友圈肆意转发广告?从今天起,这些行为都将可能违法,将承担法律责任。 从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开始施行(以下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是互联网上(包括微信、微博)发布的广告,都要标注“广告”两字,违者不仅将受到行政处罚,还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 付费搜索明确界定为广告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少市民在看病、购物、旅游等消费行为时,往往通过网上搜索引擎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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