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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职责

旅游局职责(一)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旅游业和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编制风景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的报批、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涉及旅游业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的审查、论证。 (三)编制申报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配合做好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审核和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四)负责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对旅游企业进行审核、申报和年审工作;监督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工作;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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