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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2017要点:合同不当履行的处理

出国留学网监理工程师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2017要点:合同不当履行的处理”,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合同不当履行的处理 : 1.《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合同不履行的情形有[因债权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困难]、[提前或部分履行]. 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债消灭],[产生新的合同债]. 4.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依据未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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