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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2017证券从业法律法规重点:高级管理人员特定性义务

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证券从业法律法规重点:高级管理人员特定性义务”,希望对考生们有帮助!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性义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1) 挪用公司资金 (2)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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