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教师资格考试动态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奖励和处罚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奖励和处罚”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奖励与处罚如下: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或单位,可由考委或省考委给予奖励: (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事迹突出的; (二)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第三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奖励和处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