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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经济法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2017中级经济法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快来参考一下吧!2017中级经济法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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