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一卷

2018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复习考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复习考点,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复习考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至少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自治区、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

2018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复习考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