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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简单14篇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简单(篇1) 由于您在20xx年9月至今任职期间,未作报备,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擅自于9月1日、9月10日、9月18日、9月25日、10月9日、10月10日旷工,达六天。 按照公司规定,累计旷工达三天者,处以即时解聘。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公司经研究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简单(篇2)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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