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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水费通知

交水费通知(篇1) 南通市自来水公司、南通市水资源管理处,有关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江苏省“十二五”水价改革意见》、《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保障城市供水事业健康发展,促进节约用水和生态环境建设,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自来水价格并且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政策。现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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