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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系列7篇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篇1) 1、出租人应当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保险,租赁车辆已投保的险种及金额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比照保险公司保险赔付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有权在出租人已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外要求增加保险险种或保险金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车辆出险后,承租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现场,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在48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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