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男,汉族,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身份证号: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对位于宣城市宣州区XXXXXX商务宾馆(以下简称“宾馆”)的产权,乙方欲租赁经营该宾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宾馆的租赁事宜,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1、租赁期为伍年,自xxxx年xx月 xx日—xxxx年xx月xx 日。租金为前三年为每年柒拾万元(¥700000元/年),后两年的承包费为上一年度租金的105%,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支付时间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之前将当年的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缴清应交的租赁费后,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变更宾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各项相关凭证的手续,因变更相关证照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接手租赁该宾馆后自负盈亏,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