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英伦商务宾馆
乙方:旭辉商铺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副食大楼一楼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服装店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壹年)。
三、月租金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即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方清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萬贰千元押金(12000)(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小编精心推荐
租赁合同:商铺 | 厂房 | 门面 | 店面 | 汽车 | 土地 | 个人房屋 | 车位 | 写字楼 | 房屋 | 融资
小编精心推荐
租赁合同:商铺 | 厂房 | 门面 | 店面 | 汽车 | 土地 | 个人房屋 | 车位 | 写字楼 | 房屋 | 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