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2013年上半年报考西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地点
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地下二层报告厅(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方位图及乘车路线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3月28日9:00-17:00,考生到达现场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并在诚信声明中签字)。
2、成绩单(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身份证原件。
4、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提交一式两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5、2013年应届毕业生除上述1-4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
6、“985工程”京外院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除上述1-5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持在读最高学历期间所获得的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相应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7、社会人员除上述1-4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持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还需同时提供能证明基层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或公积金对账单,工作单位或存档机构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8、2013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除上述1-4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持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2013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除上述1-4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持区县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人员持以上材料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书及上述要求的材料。
对资格复审各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各招考单位联系。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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