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契约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兹就机器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须在***x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须在***x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