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次社会保险执法大检查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某公司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与其工资总额存在很大的差距。劳动保障部门询问其原因,企业解释说,该企业是按支付给本企业所招用的城镇职工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中未包括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请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其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 不合法。
(2) 理由:一是《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工资总额是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2.某市红星电机厂属特困企业,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1998年职工工资欠发半年多,1999年春节前,厂职工商议要集体到市政府“上访”,得知这个信息后,市政府马上召开由劳动、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决定社会保险中心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的给该厂支付困难补助金20万元,由于处理问题及时,该场风波终于得到了平息。请问,该市政府的决定是否妥当,为什么?
参考答案:
1) 该市政府及时采取措施是完全正确的,但所需费用的出处不妥。
2) 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特困企业职工困难补助,违反了《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该笔资金应由地方财政予以解决。
3.老张是立新小学的校长,立新小学属事业单位。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颁布施行后,小学所在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到学校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并要求学校教职员工参加当地的失业保险,而老张则认为,我们学校是完全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是实施义务教育的部门,不可能有人失业,所以,不愿意参加失业保险。请问老张的认识对吗?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 不对。
(2)《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而立新小学属事业单位,所以,应该无条件地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4.某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亿多元,而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则只有几千人。考虑到本省就业状况及基金结存情况,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1年8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请问,省政府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 不符合。
(2)《失业保险条例》对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已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区都应遵照执行。
(3)《条例》明确规定,报经国务院批准,才可适当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省级政府无权自行决定这一事项。
5.张光今年60岁,正在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手续。1986年以来,除了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外,张光个人也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658元整。张光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找到经办机构负责人说,我参加失业保险这么多年,缴了这么多失业保险费,可我没享受过一次失业保险待遇。他认为这笔钱属于他自己,要求经办机构如数退还本人。请问这种要求成立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 不成立。
(2)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带有明显的互济性。单位和个人缴费全部进入基金。基金按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筹集,统筹使用。
6.张教授是一家高新技术公司的聘用人员。此前,张教授已从某大学退休。在该公司参加失业保险问题上,经办机构的小王认为,包括张教授在内的所有人员都应该参加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请问,小王的看法正确吗?请解释原因。
参考答案:
(1) 不正确。
(2) 失业保险的对象应是在劳动年龄内,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张教授已经退休,有养老金保障生活,不必参加失业保险。
7.小张、小李家住河南农村。两人同在某市一个机器加工厂做工,并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在该厂执行《失业保险条例》过程中,厂劳资部门将他们纳入了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并同其他职工一样,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个人应缴的失业保险费。请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所以,单位从小张、小李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的做法无法规依据;
(2)条例规定了农民合同制工人被解除劳动关系或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而不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这说明农民合同制工人同其他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职工是有区别的。
(3)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该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应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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