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2013年市、区(县)高中招生文件规定,对艺术、体育具有兴趣爱好的2013年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从2013年4月10日开始,考生到我校招生办报名。电话:5525166、5525169。
(二)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面试、专业测试费(按市、区统一标准收取)、近期同底半身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并带上近县(区)级及以上体育、艺术方面等级证书或奖状。
(三)若市上组织统一报名,考生还需参加市上统一报名。在进行中考志愿填报时,须填写南溪区或宜宾市(区外)《考生报名志愿表》,并在“艺体栏”内第一志愿填写“南溪一中”,代码“15”。
三、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标准
(一)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为准。考试时请务必带上“体育中考”准考证及“中考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及标准:按全市统一内容及标准。
1、体育类:
① 100米、立定跳远(2次/人)、原地推铅球(男生 5kg、女生 4 kg,3次/人)。
② 专业特别突出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材料,参与专项测试,经市教育局综合认定,可降低文化成绩要求予以录取。体育专项包括:田径(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标枪、铁饼等)、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武术、乒乓球等。
2、音乐类:音乐类考试设置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主持四个专业,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在填报时需注明所报类别和专业,如:考生选择报考声乐专业,则在报名时填报:音乐(声乐) 。
① 声乐(自备CD单碟格式伴奏):视唱练耳+自备作品。(声乐作品一律不能选择通俗歌曲。)
② 舞蹈(自备CD单碟格式伴奏):视唱练耳+自备作品(4分钟内)。
③ 器乐(除钢琴外自备乐器):视唱练耳+自备作品(4分钟内)。
④ 播音与主持:吐字归音+自备作品(4分钟内)+即兴述评。
3、美术类:静物素描(题材包括各类常规静物和石膏几何体,2小时) 。测试用纸统一发放,铅笔、橡皮擦、画夹(或画板)等工具材料考生自备。 四、录取办法
(一)按宜宾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相关规定统一录取。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中考”(插班生参加期末统考)。
(二)中考成绩必须达到中考总分的50%以上,再根据中考成绩与艺体专业成绩之和,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三)专业特别突出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材料,参与专项测试,经市教育局综合认定,可降低文化成绩要求予以录取。
(四)近三年参加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和四川省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获等级奖的,凭获奖证书按一等奖 15 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和原创节目评比活动,按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7 分,三等奖 3 分计入专业成绩;近三年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获得 1-3 名按一等奖 10 分、4-6 名按二等奖 7 分、7-8 名按三等奖 3 分;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得前6名按一等奖15分、参加者按二等奖10分;参加全国比赛按一等奖 15 分计入专业成绩。获多次或不同等级奖的,按一次最高等级对应分值计入专业成绩,每人可最高加 15分。
五、培养方向
在校期间,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实施文化课教育教学;同时学校将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担任艺体教学,根据高校招生的要求,进行系统的专业训练。三年后,向高校输送优秀新生。
六、艺体生管理
艺体生管理参照《南溪一中艺体生管理办法》实行;艺体生入学与学校签订“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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