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甲方为学童_________之_________有委托乙方对该学童提供校外课后托育服务之权限,如有任何变动,甲方应通知乙方。
第二条 托儿所之立案
乙方保证其为向社政主管机关合法立案之托儿所,办理就读国民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童课后托育服务,其负责人、主任、导师、教师、保育人员等之资格配置及所用场地、建物、设施、设备、交通工具及招生名额等,均符合消防、卫生及其它相关法令规定,并将继续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条 甲方为学童_________之_________有委托乙方对该学童提供校外课后托育服务之权限,如有任何变动,甲方应通知乙方。
第二条 托儿所之立案
乙方保证其为向社政主管机关合法立案之托儿所,办理就读国民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童课后托育服务,其负责人、主任、导师、教师、保育人员等之资格配置及所用场地、建物、设施、设备、交通工具及招生名额等,均符合消防、卫生及其它相关法令规定,并将继续依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