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收费标准:文秘、市场营销、涉外旅游专业4800元/学年,商务英语(软件外包方向)、商务日语(软件外包方向)专业7800元/学年,航空服务专业7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5000元/学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六人间800元/学年,八人间5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十九条 学院有一整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庭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邮政编码:266100
咨询电话:0532-87690001 87690003
学院网址:www.sdwm.cn www.sdwm.edu.cn
电子邮箱:evertrade@126.com
推荐阅读:
高考录取查询 | 录取通知书查询 | 一本录取 | 二本录取 | 三本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