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物理学或相关专业,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对于具备本校推免保研条件,但暂不确定保研资格的同学,亦可先报名参加我所推荐免试生面试。)
3.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的必修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6.我所全部招收硕博连读生。
二、申请材料
1.必须提供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可在拟录取后补交)。
(2)《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ucas.ac.cn/中填写后打印)。
(3)《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附后下载)。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用于体检表)。
2.自愿提供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接收程序:
推荐免试申请者的申请程序如下:
1. 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和打印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后,于2013年9月20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理论物理所招办。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申请者将会收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发送的填报成功的短息和电子邮件。
2.初审
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参加复试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通知,并发送通知短信。我招办将分批通知初审通过者来所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参见我所研究生教育网页,具体复试时间请密切关注理论物理所研究生教育网页:http://www.itp.cas.cn/yjsjy/。
3. 考核和体检
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1)考核和体检时间、方式请及时关注我所网页通知。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4)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5)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4. 拟录取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发给加盖招生部门公章的拟接收函。
(2)收到拟接收函的申请人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持考生本科就读高校所发的推荐免试生校验码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考生须将其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或送交至我所招办。
若拟接收为推荐免试生的考生最后未获得所在高校的正式推免资格,则我所招办所发的推荐免试拟接收函自动失效。
(4)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若未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5)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6)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推免生须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培养单位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1. 2014年我所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被确定为直博生的推免生,不参加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参加2014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具体参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向我所招办咨询。
2.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恕不退回,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及录取资格。
3.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555377
传 真:010-6256258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理论物理研究所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0
网 址:http://www.itp.cas.cn
E-mail:wangli@it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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