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逐级明确任务,狠抓职责落实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全市高考工作实行市、考区、考点、监考员四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加大培训力度、明晰职责的基础上,市招委主任与考区主任、考区主任与考点主考、考点主考与监考员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高考组织管理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考前,全市安排多路巡视组,进一步加大对各考区和考点组考工作方案以及各职能部门协助考试组织方案的督查力度,狠抓各项规定和职责的落实。
2.综合整治考试环境,严密防范打击高科技作弊行为
我市高考的每个考场以及试卷保密室、考务办公室都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在考试期间将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并录像,教育部、市、区两级考试机构能随时进行远程电子巡查。试卷答卷运送启用定位监控信息系统,确保安全。在市、区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公安、武警、保密、电力、环保、卫生防疫、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工作,加大对考点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疏导交通,检查考点供电线路,加强对考生集中住宿场所的食宿卫生检查,加大对互联网有害信息的监控,集中清理考点周围的非法娱乐场所及违章经营摊点,对邻近考点的建筑工地施工做出特别限定,在现有条件下努力为广大考生创设良好的考试环境。同时,全市进一步加大对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防范力度,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联合防范和打击。考试期间,无委会监测车和各考点配备的防作弊仪器不间断对有害信息进行监测;一旦查获违规违法人员,按规定严厉惩处。
3.严格监考队伍培训管理,强化对考生的培训服务和诚信教育
各考区和考点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规定选聘监考教师,凡是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高考的人员以及高三任课教师一律不准参加监考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监考教师的工作职责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考试过程中,实行每场抽签轮换监考制度,每个考场的两名监考员须来自不同的单位。考试过程中,市、考区和考点加大巡检力度,监督管理监考员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监考,切实维护高考统一性和公正性。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考区和考生报名单位积极做好对考生的考前培训服务和诚信教育。帮助考生学习掌握考试规则和程序、准确掌握答题规范、做好考前准备工作,避免考试失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要求每名考生必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教育考生遵规守纪。
4.严惩考试违规人员,绝不姑息
按照教育部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对于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证件证明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不但取消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还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务必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影响自己的前程。对于在校学生、在职教师参与组织作弊的,由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市在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基础上,公布市、区县、考点三级举报电话,考场内公布监考教师证件号码,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对于违纪舞弊事件,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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