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了更加规范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管理,使新生录取工作能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南京邮电大学
第二条学校性质:省属公办高校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学校代码:10293(国标)
第五条学校地址:
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三牌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
第六条招生类别:普通本科生(含国防生、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
第二章 办学条件
第七条南京邮电大学前身是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战邮干训班,是我党、我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学校原为工业与信息化部(原邮电部)直属重点高校,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体,以信息学科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占地133.2万平方米,建有仙林、三牌楼两个校区。
学校现有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物联网学院、理学院、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强化培养部、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9个院(部)及独立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现有先进技术研究院、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信号处理与传输研究院、物联网研究院、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等19个研究院(所、中心)。现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3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MBA(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本科专业45个,7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及建设点14个,国家级卓越计划专业4个,省级卓越计划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类)7个(涵盖25个本科专业)。现有各类在籍生2万余人。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678人,其中专任教师108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49.17%,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86.11%;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426人。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6人,“青年****”1人,中科院“****”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9人,江苏省特聘教授6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46人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计划”24人,“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在江苏省属高校首例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1人。现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江苏省创新团队2个,江苏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2个,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一大批教师作为会士、专委会主任、专家等活跃在国际电联、中国通信学会、电子学会、计算机学会、自动化学会等学术机构。
学校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支撑条件。现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工程中心3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点1个)4个,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实践教育基地2个,江苏省创新平台提升项目1个;原信息产业部重点实验室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建设点10个,中央财政专项实验室(含中央地方共建)50个,拥有全国高校首个3G国际标准实验室。图书馆拥有纸质文献藏书量157.93万余册,其中信息、通信、电子等专业文献富有特色。
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成绩显著,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长期以来,学校立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质量人才,坚持“基础厚、素质高、能力强”的原则,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了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十一五”以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教育部—英特尔精品课程1门,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2个,省级精品(优秀)课程20门(含本科双语精品课程1门),省级优秀课程群2个;国家级精品(优秀)教材2部,“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21部,“十二五”国家级教材规划2部。“十一五”以来,在校本科生累计获得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最高奖“索尼杯”,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公开赛2010年度、2011年度两届冠军,恩智浦(NXP)全球科技创新设计大赛亚太区冠军、全球季军,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决赛一等奖,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2012年首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模拟电子系统设计专题邀请赛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1438项。7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输送了各类优秀人才10万余名,很多成为我国信息产业的领军人物、技术精英和管理骨干,享有“华夏IT英才的摇篮”之誉。毕业生以基础厚、素质高、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在现代信息交换与通信网络、移动通信与电磁兼容、信息理论与通信信号处理、有机电子与信息显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像处理与数字视频技术、计算机通信与信息网络安全、光通信与光电子技术、量子信息处理、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非线性电路与智能优化技术研究领域有一定优势。近三年,承担国家973、86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类科研课题2386项,发表学术论文7414篇,3356篇被SCI、EI、ISTP收录。学校物联网科技园“综合信息智慧服务平台”作为全省唯一高校代表参加江苏省政府2011年7月主办的全省企业创新成果展。学校以建设特色显著的物联网大学科技园为纽带,重点孵化具有鲜明学科特色和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企业,完成了物联网领域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到服务社会的全方位布局。
学校积极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1990年起就成为亚太电信组织(APT)在中国的培训基地之一。二十多年来,共培训22个国家和地区的二十多批学员。较早与美、英、德、法、加、俄、澳、日及新加坡等十多个国家和港、台地区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校际合作关系,先后有800多位国外、境外专家学者来学校讲学。与美国纽约理工学院、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等十多所国外高校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开展了不同形式及不同层次的合作,在多学科领域共同培养专业人才。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发现问题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时,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600元(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专业每生每年6440元、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专业每生每年68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第七章 学生毕业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学分,德、体合格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由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并维护考生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咨询:
电话:(025)8586666985866668
传真:(025)85866270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邮编:210023
E-mail:zsk@njupt.edu.cn
网址:www.njupt.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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