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打印:网站公布相关公告
成绩公布:考生成绩在考生本人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当场公布。
合格标准公布:6月中旬省财政厅在报名网站公布合格分数标准。
考试范围:执行财政部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证书办理: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科目考试,且在一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单科成绩合格无效、不保留),方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到属地财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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