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组织实施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4科。考试前下发考试说明,明确各科命题原则、内容范围、考题形式、样题范例等。
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满分为120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思想品德课采用开卷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采用闭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考区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办法,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的测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其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推荐阅读:中考志愿填报 中考分数线 中考成绩查询
中考政策 | 中考状元 | 中考饮食 | 中考备考辅导 | 中考复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