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8日至5月25日。
分配生和照顾考生的资格经审核确认后,县区教育局要组织初中学校对上述两类考生资格在校园醒目处公示三天,学校和县区教育局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市教育局举报电话:63137469、63167634。
今年,市、县区教育局要对农村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资格组织拉网式审查;对照顾考生资格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核查。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所有参加我市中招考试的考生,必须统一在文化课统考之前,实行网上填报正式志愿。考生凭本人中招准考证号和报名时生成的密码,在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操作。
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3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最高不得超过本校今年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20%,市级以上普通高中招生中的分配生比例要达到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50%以上。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总分为600分。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中招体育考试统一按满分5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按满分15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全部实行网上录取。
提前录取:面向全省招生的市一中国际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市五中宏志班、市一中全市两个班。录取7月15日前结束。
第一批录取: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择校生。录取7月25日前结束。
第二批录取:其他普通高中统招生、择校生。录取8月20前结束。
今年全市中招将继续实行网上阅卷。
奖励与照顾政策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对应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经资格审查确认后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他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二)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三)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照顾15分录取。
(四)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五)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六)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时照顾10分。
(七)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八)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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