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报普通高中志愿。
2.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志愿,重复填报志愿的考生所报所有志愿一律作废,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志愿。
4.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区萌水镇、商家镇的考生仍按原政策,分别纳入周村区和淄川区统一招生管理。
5.第一志愿报考淄博实验中学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报考淄博中学的考生,可与淄博中学第一志愿考生一并参与淄博中学非指标生计划录取。
关于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参加我市高中招生
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高中招生,录取条件、收费标准与我市学生同等对待。
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考生如何报考普通高中志愿
自2012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能选报户籍所在区县普通高中志愿。今年在校的初中四个年级考生仍执行原报考政策,即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考生,可在初中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报名,也可回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参加中考报名,但不参与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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