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招生纪律 我市提出“五条禁令”
2013年的中考工作,将继续执行市政府提出的“五项禁止性规定”。即:严禁封锁招生信息,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宣传资料,生源学校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布,并将招生信息传递至每一个参考学生;严禁强迫和篡改考生志愿;严禁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生源学校(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招生学校(含个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经济手段组织生源;严禁违反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各县(区)和招生学校不得改变计划招生,不得录取市内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提前招生和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擅自跨市(州)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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