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伊始,这个季度我乡社会事务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社会事务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通过抓重点,克难点,创亮点,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基层政权建设、维护涉军群体稳定等工作,圆满完成了2013年一季度的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着眼于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
生活,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政策,规范城乡低保管理。为真正建立规范、公正、有效的城乡低保制度。根据省、州、市统一部署,2013年1月将我乡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从1350元/年提高到1500元/年、城市从310元/月提高到340元/月。为深入细致做好收入核查工作,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全乡统一标准、尺度,集中时间,集中人力,严格执行以户为单位的申报、审批和“四榜”公示的程序,规范运作,切实做到不重保、不错保、不漏保、不拆户、不并户,不平均分配。将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保障标准1500元、城市月人均纯收入低于保障标准340元的城乡困难家庭按实际收入补差的救助方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零收入家庭按标准足额保障,应保尽保。经过我乡全体干部职工的全面核查,对超出低保线及已死亡的7户14人进行了核退,对因病因灾致使家庭困难,人均年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5户12人纳入了低保范围,目前全乡农村低保户共计278户537人,城市低保共计2户2人,建卡建帐等后续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力求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规章制度,严格操作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实现科学、规范化管理目标。确保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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