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卖出、乙方买进后记机器。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 。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待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甲方于乙方按第二条第2项规定的方式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乙方时,若发生故障、毁损或遗失,应由甲方负责,亦即免除乙方支付价金的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