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 选择留学中介需擦亮眼睛
记者查阅了国家关于自费出国留学机构的法律法规,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跨省开展业务活动需经过审批的规定来自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9年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五号)。然而在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2004】16号文《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第十三条的规定已经明确取消了这一行政审批项目——也就是说在1999年的文件中规定留学中介跨省经营需要审批,但此文件已在2004年作废。相关文件地址: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67.htm 教育部随后也出台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教育部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教政法厅【2004】2号)也再次确认了此决定。
因此,一些具有教育部颁发的留学中介服务资质的留学机构跨省在各地设立分公司,这些分公司只要具备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就完全属于合法经营。并不存在着所谓的“黑中介”的嫌疑。
为此业内专家指出: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是辨别留学机构是否合法的标准。目前的一些家长质疑,主要是因为对法规的变迁不了解。一些大型留学机构在全国设立分公司跨省经营,会给当地的留学市场带来更多的学校资源和更好的留学机会,使当地的留学市场更加开放和更加规范,因而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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