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会计基础题库第十章知识点:财务成果的计算

  第六节 财务成果的计算
一、利润
(一)利润的计算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利润一般分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个部分: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其中: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发生实际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记入当期损益的收益(或损失)。
投资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会计基础延伸阅读

  会计基础之核算方法

  会计基础主要有两种,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1.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是指企业单位对各项收入和费用的认定是以款项(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实际收付作为标准。凡属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入和支付款项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于本期,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反之,凡本期未实际收到的款项收入和未付出款项的支出,即使应归属于本期,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采用这种会计处理制度,本期的收入和费用缺乏合理的配比,所计算的财务成果也不够正确,因此企业单位不宜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活动采用权责发生制,主要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2.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应计制,是指以权责发生为基础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而不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作为记账基础。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已收到款项或付出款项,都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在权责发生制下,每届会计期末,应对各项跨期收支作出调整,核算手续虽然较为麻烦,但能使各个期间的收入和费用实现合理的配比,所计量的财务成果也比较正确。因此,国家《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单位会计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经营也采用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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