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会计基础考试试题辅导讲义(46)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一)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记录要真实。
2.内容要完整。
3.手续要完备。
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的签名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总之,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手续完备的要求,以明确经济责任,确保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
4.书写要清楚、规范。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
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注: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并非按大写金额入账,而是此凭证无效。)
原始凭证的填制,除需要复写的外,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
小写:
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在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用“0”,不得用符号“-”。
大写:
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如小写金额¥1008.00,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捌元整”。
5.编号要连续。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判断、选择)

会计基础延伸阅读

  会计基础之核算方法

  会计基础主要有两种,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1.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是指企业单位对各项收入和费用的认定是以款项(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实际收付作为标准。凡属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入和支付款项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于本期,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反之,凡本期未实际收到的款项收入和未付出款项的支出,即使应归属于本期,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采用这种会计处理制度,本期的收入和费用缺乏合理的配比,所计算的财务成果也不够正确,因此企业单位不宜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活动采用权责发生制,主要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2.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应计制,是指以权责发生为基础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而不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作为记账基础。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已收到款项或付出款项,都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在权责发生制下,每届会计期末,应对各项跨期收支作出调整,核算手续虽然较为麻烦,但能使各个期间的收入和费用实现合理的配比,所计量的财务成果也比较正确。因此,国家《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单位会计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经营也采用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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