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结果
本次进入体检环节的63名报考人员,5人放弃,2人体检不合格,56人体检合格。
二、递补体检人员
简阳市司法局1230205职位:刘红梅(准考证号:3041323043326)、幸石苗(准考证号:3041323043319)递补进入体检;简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1230209职位:付学明(准考证号:3041323044105)递补进入体检;简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1230224职位:陈鹏宇(准考证号:3041323051525)递补进入体检;简阳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1230226职位:张晓彤(准考证号:3041323052026)递补进入体检;简阳市乡镇机关财政所1230234职位:李佳骏(准考证号:3041323055805)、曾勇(准考证号:3041323055601)递补进入体检。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早上7:30在简阳市简州大酒店门口集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2、考生体检费用为400元左右,以体检医院实际收取金额为准,体检时统一交医院。
3、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者按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4、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5、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6、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联系人:马勇军 联系电话:028-27028360
特此公告。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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