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秉承“诚信、求是、笃学、致公”的校训精神,确立了“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树立“大审计”教育观,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构建了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长期得到审计署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支持。历任审计长、副审计长担任我校名誉教授,审计系统各级审计机关及大型企业一批业务骨干担任我校名誉教授,美国、法国、德国等十多个国家审计长担任我校荣誉教授,每年来校讲学;学校坚持国际化开放式办学,与美国、英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审计监察机构、高等学校和行业组织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学校被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认定为中国唯一的“全球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合作级院校,成为IIA在全球认定的40余所高校之一。学校ACCA培训中心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评为“全球白金级培训机构”,培养的学员人数约占中国大陆成建制培养学员的十分之一,被英国总部评为“全球培养ACCA人才最多的大学”。
学校始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把握人才成长的时代特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的持续提高。江苏省教育厅与麦可思公司联合推出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2012年度报告》显示,在江苏31所非211高校中,南京审计学院是毕业生最愿意推荐的母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毕业时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毕业生就业现状满意度均居首位。
一、培养目标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Auditing,英文简写为MAud)招生代码为025700。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审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国家治理与政府审计。
2.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
3.注册会计师审计。
4.审计法。
5.公共工程审计。
6.信息系统审计。
三、学制与学费
基本学制为2.5年,全日制学习。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待物价部门确定后另行公告。
四、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65人。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我校MAud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在校学习,不招收在职不脱产学习的考生。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不含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全文)。经我校审核通过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审计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推免生。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严格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所有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到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4年MAud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复试
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
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4年MAud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委托培养的拟录取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定委托培养协议,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除委托培养外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八、其他
1. 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都会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告。
2. 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 我校不提供考试参考书目的邮购。
4.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九、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学院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学院网址:http://www.na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学院浦口校区敏行楼509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浦口校区)
传真:025-58318146(浦口校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2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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