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四章第二节精讲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连续、系统的反映和监督,借以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是一切商业、经济活动的语言、准则和根基。而通过会计考试是成为优秀会计的第一步,会计网为帮助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为大家准备了会计基础精讲,欢迎您收藏本网站。

  第二节 借贷记账法

  一、概念

  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二、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两个字为记账符号,分别代表账户的左方和右方。

  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三、账户结构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等式左边的两个要素,表示资金的占用,其增加记在借方;等式右边的三个要素,表示资金的来源,其增加记在贷方;减少则在另一方。余额一般与增加方一致。

  三、账户结构

  所以,你记住了这个等式,也就记住了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至于余额,跟着增加方,借方记增加的账户,余额一般在借方;贷方记增加的账户,余额一般在贷方。

  我们通常犯的错误是收入与费用类账户的记账方向。记住,收入的增加记在贷方,平时,收入类账户有贷方余额,表示本月收入的累计额,月末从反方向即借方转出,转账后就没有余额了;费用类账户与其相反,费用的增加记在贷方,平时,费用类账户有借方余额,表示本月费用的累计额,月末从反方向即贷方转出,转账后就没有余额了。

  四、记账规则

  1、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两句话相信大家已经熟悉了,不做解释。

  因此,借贷记账法登记经济业务时,在有关账户之间会形成的应借、应贷的相互对应关系,我们称为账户的对应关系。同一分录中,形成对应关系的账户称对应账户。

  但是注意,并非在一个分录中的两个账户就是对应账户,它们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最起码,必须是在不同的方向。也就是说,同在借方的两个账户或同在贷方的两个账户不是对应账户。

  2、如果不考虑收入、费用的影响,我们发现,经济业务不外乎以下四种类型:

  ①资产和权益同时增加,总额增加;

  ②资产和权益同时减少,总额减少;

  ③资产内部有增有减,总额不变;

  ④权益内部有增有减,总额不变;

  这里也考点之一,有时候直接考这几种类型,有时候出一项业务,让你判断其属于那一种类型。

  五、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

  试算平衡包括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余额试算平衡法。

  (一)发生额试算平衡法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依据:记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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