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经济日报 中央电视台联席评论”关注话题——用“公开”提升“公信”。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当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包括为“三公经费”公开制订时间表,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决心。不折不扣地把这项决策部署贯彻好,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就能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在全体人民中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拧成一股绳”、一心一意谋发展。
信息透明是现代政治文明一个不可或缺的要素,政府信息公开是打造现代政府、“阳光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受到了群众欢迎。尤其是一些行政服务和审批事项,在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人员和办事时限后,行政效率和廉政程度明显提高。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也是一个明证。这项制度推广的初衷,就是要通过发布会、提供新闻采访服务等多种形式来发布党务、政务信息。在今天,政府单位及官员勤政上网、关注微博,同样也是与时俱进促进政务公开透明的生动体现。
但也要看到,由于对哪些信息应该公开、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并未作出非常清晰的界定,也未给出明确的时间表,使得“家丑不可外扬”的说辞有了制度空子,一些地方和部门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报喜不报忧,隐瞒公共事件等现象时有发生。
信息公开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有力保护。政府大量公开信息,表面上会增加政府工作负担,舆论监督也会对政府形成一定压力,但实际上,通过加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息沟通,更有助于增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提高群众对政府权威和政策的认同度,优化治理环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而且对各种突发灾难,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使之通过各种渠道迅速传播,在客观上有利于稳定人们的心理预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相反,如果信息不透明,即使政府工作有条不紊、廉洁高效,部分公众仍可能会产生这样那样的误解,甚至会认为存在“暗箱操作”。现在,之所以出现个别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的情况,无不与信息不透明或公开不及时有关。谣言止于智者,谣言更止于公开。在现今信息化社会里,瞒报、缓报、少报、漏报,只能使各类“小道消息”满天飞,以讹传讹,从而影响社会心态和思想的稳定。这些年,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践就已经充分表明,只有信息公开透明,才能最快平息争议、消除误解,发动各方面力量把问题解决好。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印发,让政府信息公开脉络更加清晰,减少了规定的弹性空间,增加了执行操作性。方向已经明确,任务已经清晰。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做好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不仅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还要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想象,当这种法制化的信息发布成为一种社会习惯时,政府就拥有了更强的公信力和凝聚力,就能更有效地领导人民群众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社会和谐也就有了更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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